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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市政策


1.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,按15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2.IPO(主板)上市企业共奖励600万元,其中:股改成功奖励20万元、上市材料成功报证监会奖励80万元、成功上市奖励500万元。
3.新三板企业上市共奖励200万元,其中:股改成功奖励20万元、通过券商内核奖励30万元、成功上市奖励130万元、上市后2年督导费用每年10万元。
4.新四板企业上市,展示板奖励10万元、交易板奖励50万元。
5.对券商的奖励:每成功上市一家企业对券商奖励20万元。
6.大力引进高端人才。对引进入选国家“千人计划”的海外高层次人才,在高新区创办高新技术企业,经评审,给予2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。
7.对于成功入库并通过郑州市审核的“四上”企业给予一次性8万元的资金奖励。
8.对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、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专利,分别给予3000元/件、1000元/件、500元/件的资助。
9.对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、职业学校、技工院校学生,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在校生创办的企业,满足在郑州市区创业并取得营业执照,稳定经营三个月以上,注册一年以内的,就可享受一次性创业帮扶补贴10000元整。
10.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,满足条件的企业成功申报,可以享受2-15万元资金扶持。
11.设立重大科技专项,支持骨干企业实施核心技术的研发、重大自主创新产品的研制和重大科技成果在高新区转化,对经过评审列入支持计划的项目,单项支持额度为50-500万元。
12.对当年新批准或新引进的国家级研发机构,给予50万元奖励,省级的给予10万元奖励。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的奖励采取一事一议。
13.设立经济突出贡献奖,根据企业对区级贡献及增幅,分别给予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30-200万元的奖励。
14.设立3000万元专项资金,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提供10%贴息。
15.设立高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奖,对经营业绩优良、增幅明显且潜力较大的高新技术企业、上市挂牌后备企业,分别给予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10-300万元的奖励。
16.设立高成长型企业奖。根据企业销售收入增幅、区本级税收贡献情况分别给予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10—100万元不同级别的奖励。除上述奖励以外,对于年销售收入30亿元以上的企业,给予公司高管层1个中小学入学指标;50亿元以上的企业,给予公司高管层2个中小学入学指标;100亿元以上的企业,给予公司高管层5个中小学入学指标。
具体奖补金额以当年公告为准。